一位網友在看到韓國明星的片酬排行榜之後,不禁發出感嘆“韓國的明星片酬和中國相比,好像還是中國的比較高啊;而且片酬也沒有像韓國那樣硬性的規定;最重要的是我從來就沒聽說過'拖欠的片酬'這種事。第一次聽到,感覺有點誇張。看來韓國電視劇惡性競爭很激烈啊,只有大製作才有的市場的確《IRIS》和《善德女王》都有很高的收視率,相當成功。真希望中國電視劇有來個大製作,改變下中國電視劇市場多而不精局面” 每年年底,韓國媒體都會收到一份來自韓國國情檢察院的通知,上面有本年度韓國藝人的收入狀況。而今年這個情況卻發生了變化。往年雖然藝人並不樂意公開自己的酬勞,但因為是韓國國會下令,所以也不得不全盤公開。但今年韓國國情檢察院表示,藝人雖然是公眾人物,但收入卻屬於個人隱私,所以從今年開始不會再讓藝人匯報演出酬勞。
雖然無法得知本年度每位藝人的確切酬勞,但這不妨礙我們繼續研究“片酬”這一永恆的話題。事實上,2009年韓國演員片酬前十位榜單剛剛被改寫,唯一區別就是李秉憲憑藉《IRIS》給的每集1億韓元的酬勞超過《伊甸之東》宋承憲,躋身史上第三位。 “韓流”代表性明星裴勇俊在2007年拍攝《太王四神記》時的片酬是每集1億韓元,創下歷史最高紀錄。此外還另規定,根據收視率和海外銷售成績等,可將片酬提高至1.5億韓元。 2002年拍攝《冬季戀歌》時,裴勇俊的片酬為每集400萬韓元。 其他明星的片酬也不低。演員樸新陽的片酬為每集約5000萬韓元,孫藝珍、金泰熙、高賢廷等的片酬為每集約2000萬至3000萬韓元。其中還不包括電視劇重播或在海外銷售時獲得的獎勵片酬。 PAN娛樂公司董事長KimJong-sik表示:“同5年前相比,片酬增加了5、6倍。” 這是只有在韓國電視劇製作現實當中才可以看到的“畸形”結構。韓國文化信息振興院表示,在韓國電視劇總製作費中,演員片酬佔60%.而在日本,演員片酬大約僅佔總製作費的20%.外包製作公司表示,電視台以強勢的編制權為武器,提出了聘請明星演員的過分要求。 2009年初,韓國電視劇協會規定了演員片酬上限,每集最多只能給藝人1500萬韓幣(約10萬人民幣)。而假如嚴格按此規定,這個榜單就可以裝裱起來掛牆上了,因為排名第十的宋慧喬也有著3500萬的身價。但事實上這個片酬上限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它規定了像裴勇俊、權相佑這種韓流明星,可以從發行公司那裡收取海外版權費,於是才有了李秉憲《 IRIS》的1億身價,其中片酬為2500萬韓元,而“李秉憲”這個名字吸引到了日本TBS投資,於是他獲得了高達15億韓元的酬勞。 另外,據長期從事韓星經紀的廉先生表示,就算沒有各種附加的版權費,假如電視台真想找某演員拍戲,除了表面上給的片酬之外,私下也會補貼不少,“就是所謂的灰色收入”。於是,這片酬上限的規定,對於大牌明星來說,實際上也就名存實亡了。 但畢竟不是每個演員都是一線大牌,限製片酬的規定推行一年來,大部分演員的片酬在明顯下降。據韓國媒體透露,“一名今年年初身價還是200萬~250萬韓元一集的演員,最近的片酬下降到了150萬~180萬韓元一集,而整個韓國電視劇製作行業中,除極個別的韓流明星以外,已經基本找不到身價在1500萬韓元以上的演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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