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產品:DHC化妝品
事件 --韓國人氣歌手Rain(鄭智熏)在東南亞地區掀起一股韓風,更被日本化妝品公司DHC垂青,拍攝一系列廣告。不過,此舉竟因此惹來法律訴訟。廣告中溫柔地為他按摩的清純女模周美穎(Nikki)及她的經理人公司Starz People(種星堂),指DHC及另外兩家公司違反協議,在香港以外的內地和台灣地區播放該廣告,追討賠償。周美穎與Rain為DHC拍的廣告,只能在香港播放,但違反協議,在台灣和內地播放該廣告,故入禀法庭要求頒令禁止該3家答辯公司再於香港以外的地方播放該廣告,要求賠償原訴人經濟及聲譽等損失。
從“奶粉門”到招商網“坑人”,明星代言風波不斷,有些明星代言產品,不顧商品本身的實際情況,亂作虛假宣傳,引起的投訴案件屢見不鮮。
2009年2月13日,五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醫療和藥品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重申了廣播電視媒體發布醫療、藥品廣告的四個不准,特別是在功效和療效方面。隨後,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的《食品安全法》,這意味著,今後明星在代言廣告的時候將承擔更多的責任。明星們代言的產品究竟有多少可以相信,他們是否用過自己代言的產品呢? 明星代言食品的風險有沒有解決的最好方案?目前似乎還看不到什麼合理的方式。
不過北京市國綱華辰律師事務所彭劍律師建議卻為明星代言食品等提供了一個全新思路。彭劍稱,商業保險公司可推出一種“代言責任險”消化和轉移代言風險,一旦代言人所代言產品有問題,由保險公司來承擔,“這樣代言人風險就可以巧妙化解。”但幾大保險公司,均被告知暫時還沒有根據此項需求制定相應的商業保單。
商業保險或為名人、食品企業的為難提供了一條中間的解決思路,而新法規或許也為保險造就了一個全新的市場商機。在記者的採訪過程中,有名人稱,如果有這樣的保單,對於一些大的信譽良好的食品企業的廣告自己還是會考慮,也有負責食品營銷的廣告公司對記者稱,如果有這樣的商業保險的話,公司願意在替名人支付保單的基礎上,請名人代言廣告,商討代言價格。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